关于开展2016年爱建特种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4浏览:219

各二级学院:

为了支持慈善义工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鼓励学生踊跃参加慈善义工服务,根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关于给予高校慈善义工帮困资助的通知》要求,现就2016年爱建特种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人数

    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评,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推荐1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推荐5名。

三、资助金额

每人2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条件

(一)慈善义工队本、专科学生,热心公益;

(二)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无不及格情况;

(三)本人突发重病或家庭变故致使经济困难。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生处)负责爱建特种助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务。

(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银娥(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成员:学生处、教务处、计财处、团委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辅导员代表各1名),学生代表3-5人。

(三)各学院成立爱建特种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爱建特种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爱建特种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

六、评选程序

(一)3月4-9日学生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组织初评。

(二)3月9日下午15:00前,各学院将初评名单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送审名单。

(三)3月10日—11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推荐名单。

(四)3月12日前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3月9日下午15:00前需将以下材料交主教101B滕春燕。①评审报告。报告题目应写成《xxx学院关于2016年爱建特种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助学金工作评审小组成员、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同时附爱建特种助学金评选工作会议纪要②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上签字处必须手写。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均需盖学院行政公章。申请表中获奖情况写明获奖年度(或时间)及获奖名称,并按获奖层次从高向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院级),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申请人签名处、学院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

联系人:滕春燕,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3月4日

附件:2016年爱建特种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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