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5-17浏览:2504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设置

《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2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市社科规划办对逾期课题进行定期清理,并将逾期情况纳入课题承担人的科研诚信档案。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6 年 6 月 15 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可以申请青年课题;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必须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正式受聘于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请市社科规划各类课题;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3.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课题申请人申报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的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予以立项。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7.凡以市社科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各类课题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参见附件1:《课题指南》。

四、外围买球app有哪些申报安排

(一)学校申报辅导安排

1.拟申报与辅导情况统计(截止2021年524日)

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拟申报项目和拟参与申报辅导项目的统计工作,各二级单位于52415点之前将汇总完成的《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各行政部门的拟申报人可以个人为单位提交拟申报信息表、申报辅导材料及申报材料。

为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和项目申报有关信息发布,科研处已建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微信群,如需进群,请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2.申报辅导材料提交(截止2021年67日)

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参加项目申报辅导的申报材料的收集与报送工作,请于2021年67日前将通过二级单位初审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加申报辅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至科研处。

注意:①提交申报辅导的申请书无需签字、签章;②不参加申报辅导的本次无需提交材料。

3.开展项目申报辅导

本年度项目申报辅导拟定于2021年68日(周二)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各二级单位报送的参加辅导的项目情况具体安排后另行通知,如辅导计划有变将通知至各二级管理单位。

(二)二级单位申报辅导安排

本年度项目申报由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信息表》及申报辅导材料的汇总报送等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部门依学科情况自行开展申报辅导。

(三)网络填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教师须在上海哲社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提交科研处审核。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参加附件。

2.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郗培植;办公室:求实楼205室;

联系电话:39225172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pdf

附件2: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信息表.xlsx

科研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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