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7浏览:1798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发挥荣誉激励和榜样引领作用,展现上政学子奋发有为、担负时代责任的良好形象,根据《外围买球app有哪些“三好学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现将本年度学校组织开展“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与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年级除外。

二、评选名额

学院

本科

硕士

小计

法律学院

35

13

48

经济法学院

33

3

36

国际法学院

27

4

31

刑事司法学院

20

5

25

警务学院

15

/

15

经济管理学院

60

1

61

政府管理学院

38

2

40

语言文化学院

26

/

26

上海纪录片学院

22

3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2

6

人工智能法学院

5

0

5

校级推荐

  

17

总计

285

33

335











1.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获奖名额不能调剂;

2.在以往“智慧团建”相关工作中,例如“对标定级”、主题学习教育录入等开展不力的班级团支部可相应减少名额。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在团队中发挥模范榜样作用,个人综合素质佳。学生团员参评的,上一年度团员评议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

2.上一学年度,统一参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综测成绩为学院基本组织单位(如班级、专业)的前30%,且三大测评模块均无不及格。综测成绩计算公式为:
    F2= X*20%+Y*62%+Z*18%+W。

说明:思想素质(X)、学业水平(Y)、实践能力(Z)、W为学院设定的附加分(≤5分)。

3.对于没有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大一新生,结合“锦年奖”获奖情况综合考量其入校以来的各方面表现。

4.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含)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考虑。

5.在本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以及为维护校园安定团结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予以放宽一定条件。

6.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评选时增设条件,并提前告知学生。

7.取消评选资格:根据《关于在全校学生中推进“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一年中未完成学习任务5次及以上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评选流程(线上操作)

1.个人申报:学生登陆学生工作平台在线填写“三好学生”申报信息。以第一人称概述事迹,注意行文规范,奖项和荣誉填写不超过5项(若有),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

注意:政府三大奖、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锦年奖不用上传佐证材料。

2.院级初评:班级民主评议后产生候选人名单,报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审核通过提交学工部。

3.学校审批:经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复核通过,报请校学生工作党委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全校公示5天。

4.荣誉授予:公示无异议后,由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统一印制奖状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组织下, 具体开展院内的初评工作,并审查学生具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线上审核时,辅导员须如实填报学生的综测排名和W值(若有)。

2.二级学院形成《2022年**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报告》,概述学院组织保障、评选条件(重点写明本通知第三部分第5、6点情况)、院内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等基本情况以及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评选结果撰写示例: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学院党总支审批通过,并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拟推荐**名学生获得2022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3.报告附件:即为学生工作平台导出的“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须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

4.请将评选工作报告(Word版)、汇总表附件(Excle版和PDF版)于4月22日前发送至学生资助邮箱。
邮箱地址:shuplxszz@163.com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瑾   沈佳美

电话:39225523  39225041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党委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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